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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公告

2017年12月28日 15:28 来源:企业监管处 点击:[ ]

青工商企监字(2017)第8号

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和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》、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》的规定,凡在2017年12月31日前在青海省行政区域内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(经营单位)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个体工商户,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通过青海省工商局门户网站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青海)”公示2017年度年报信息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包括

(一)企业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等信息;

(二)企业开业、歇业、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;

(三)企业投资设立企业、购买股权信息;

(四)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,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、出资时间、出资方式等信息;

(五)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;

(六)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、网址等信息;

(七)企业从业人数、资产总额、负债总额、对外提供保证担保、所有者权益合计、营业总收入、主营业务收入、利润总额、净利润、纳税总额信息。

(八)其他公示信息:股东及出资变更信息,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,行政处罚信息。

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,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。

二、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包括

(一)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;

(二)生产经营信息;

(三)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、网址等信息;

(四)联系方式等信息;

(五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。

三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包括

(一)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;

(二)生产经营信息;

(三)资产状况信息;

(四)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、网址等信息;

(五)联系方式信息;

(六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。

四、年度报告报送登录

年度报告信息公示系统登陆网站:输入http://www.job1888.com。进入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,点击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青海)”栏目,进入年报系统“企业信息填报-年报信息”栏目进行填报。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的或企业受到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,应当在“其他公示信息”内填报相关许可证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。首次填报企业先进行《企业联络员注册》,详细填报公示程序可点击“企业信息操作手册”下载、查询。

技术服务电话:0971-8271072、0971-8227502、

省工商局业务咨询电话:0971-8214754,或点击“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持联系方式”查询注册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业务电话咨询。

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

2017年12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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