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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云在指尖”朋友圈疯狂 营销手段疑似传销

2015年12月29日 19:22  点击:[ ]

近日,一个名为“云在指尖”的网络购物平台在微信朋友圈里迅速蹿红。该平台声称,只要在平台上消费128元以上,并在微信朋友圈内转发链接发展下家,即可获得下家购买商品利润的40%。昨日,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,福州不少市民通过朋友圈拉人加入。专家认为,这种“金字塔模式”的营销手段类似于传销。

记者调查

微信交流群传授盈利方式

“云在指尖,轻松月入过万”“只要消费128元即可成为会员”“推荐加入有40%的抽成”,近日,福州市民吴小姐告诉东南快报记者,她身边的不少朋友加入了一个名为“云在指尖”的网购平台,并通过类似上述的言语来诱惑她加入。

吴小姐通过朋友小林分享的链接进入“云在指尖”,购买了一盒价值128元的面膜。而后,她又将该平台的链接分享在微信朋友圈,并向朋友极力推荐。

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,“云在指尖”是一个微信商城,所有用户既可以是买家,也可以是卖家,用户支付128元购买商品后就可以成为商城的会员,在微信朋友圈分享商城链接,只要有人点击分享的链接即被锁定为终端客户,这些客户在商城消费后,会员用户将获得广告佣金。

“云在指尖”由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。东南快报记者昨日拨打该公司客服热线,但客服人员表示,加入“云在指尖”成为会员,需要通过扫描粉丝交流站的微信二维码或者向已经是会员的人了解。

东南快报记者通过百度搜索“云在指尖”官方网站,进入该网站发现,页面上方写着“云在指尖粉丝交流站(非官网)”。在合作伙伴一栏里写着,“云在指尖”与腾讯内部合作。首页的正中央有两个微信二维码,扫描可进入“云在指尖”交流群。

东南快报记者扫描其中一个二维码,进入“微商时代(云在指尖)交流群”。一进群就有一个疑似“云在指尖”内部人员向记者发了一个进群须知的消息,该消息内容介绍了“云在指尖”的消费模式,“云在指尖的模式是F2C(垂直电商模式),比如出厂价是100元,拿到消费者手里200元。其中有100元的利润就分配给我们推广商,这就是我们的盈利点。”

在记者进入该群以后,还有不少人扫描二维码进群。群里不少人在问如何成为会员,如何盈利。有已成为代理商的群成员甚至还发了一个关于“云在指尖”盈利模式的操作视频以及各类产品介绍。

拉下线直销有40%佣金 有人沉迷后买了一堆没用的东西

根据“云在指尖”规则,用户消费128元后成为“云在指尖”“管家”,即会员。当分享1名顾客消费时,将获得产品利润的40%佣金。

“云在指尖”把每一件产品的利润分为80%与20%。比如,A用户花了128元以后,拉B用户消费,A用户可获得40%的佣金,而后B用户(第一层分享消费)再拉人消费后,A用户可获得10%的佣金,以此类推,分享到第五层A用户都可获得10%的佣金,到第7、8层,A用户可获得6%的佣金。剩下的20%奖励给推广业绩较好的消费商。

另外,当消费商消费满880元后,即可成为分销商,可享受团队无限层5%的利润;当消费商消费团队人数累计达到1000人,自己直推50人即可申请升级代理商,可以享受团队无限层的佣金60%。

“当你直推的下家交易成功(15天内不退货),你就会收到40%的佣金。”微商时代(云在指尖)交流群中的一名代理商告诉东南快报记者。

“云在指尖”数据显示,在一个半月的时间内商城浏览量就已达到27万人次。

不少网友、消费者质疑该平台涉嫌传销。网友玲玲表示,刚看到时也被它迷倒了,可是仔细深入研究便会发现这其实是传销。根据她的计算,到第8层,市场就饱和了,多数人是赚不到钱的。

福州一市民告诉东南快报记者,他的亲戚沉迷于云在指尖,整天对着微信听课拉人,甚至还开了多个微信号,自己拉自己购买,已经花了不少钱购买了一堆没用的东西。家里的孩子也无人管教。

“云在指尖”朋友圈疯狂 营销手段疑似传销

腾讯表示没有与“云在指尖”合作

对于“云在指尖”声称与腾讯合作的情况,东南快报记者也咨询了腾讯相关人士。

腾讯方面表示,腾讯未与“云在指尖”合作,针对目前朋友圈中出现的恶意营销、假货、谣言等各类违反《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》的内容和行为,腾讯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打击措施,并将不断完善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罚机制。

另外,腾讯方面表示,腾讯不鼓励利用个人微信号进行商业营销行为,对于用户举报较多、涉及销售假货、诈骗和商业侵权的个人微信号,微信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用户协议进行处理。同时,腾讯也提醒广大用户注意辨别朋友圈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,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

“云在指尖”朋友圈疯狂 营销手段疑似传销

专家分析

如果顶尖上家跑路 下家可能血本无归

福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陈章旺分析认为,“云在指尖”的营销模式通常表现为产品价格虚高,并通过“拉人头”来壮大队伍。“这就相当于空手套白狼,如果顶尖上家跑路,那么下家有可能血本无归。”陈章旺表示,消费者应该警惕此类推广信息,遇到陷阱应向相关部门反映,工商部门需介入调查。

福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林筱文同样认为,在这个平台上购买商品,这些产品的质量也不知道是否有保证,多数消费者都是冲着拉下家购买产品有利润可赚去的,而后买了一堆实际上并不需要的东西或者劣质产品,这种时候消费者往往不是理性消费。”

同时,林筱文认为,微信朋友圈里的人都是身边的熟人,在朋友圈里拉人购买产品,容易伤了人与人之间的和气,同时也破坏了彼此间的信任。“云在指尖就是利用人的贪念刺激消费者。

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,此前就已经有媒体报道,工商总局将“云在指尖”定性为传销,“云在指尖”将“拉人头”作为体系内人员盈利的主要模式,这种做法,本质上就是传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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