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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消协提示:网络消费提示系列之二 熟悉网购维权渠道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

2017年04月19日 09:33  点击:[ ]

网购交易过程中产生消费纠纷怎么办?这是很多消费者关心的问题,省消协提醒您,当您通过网络购物发生消费纠纷时,可选择以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一、与网络经营者协商或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

当消费者因网购商品(服务)发生消费纠纷时,可直接与网购店铺等网络经营者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可直接向网购店铺所在网络交易平台投诉解决。

二、向消费者协会投诉

与普通商品一样,消费者因网上购物发生消费纠纷时,可按照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相关规程,直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,陈述事实经过,出示相关证据,明确调解诉求,申请消协组织调解处理。

三、向工商行政管理(市场监督管理)部门投诉

当网购发生消费纠纷时,消费者可通过拨打12315投诉电话等方式,向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(市场监督管理)部门投诉,工商等市场监管部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将依法受理解决。

四、提请仲裁机构仲裁

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,与网购交易平台或店铺已经就网购交易商品(服务)及相关纠纷解决机制,达成仲裁协议的,消费者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消费纠纷。

五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

网购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时,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引发消费纠纷的,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消费纠纷。
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和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<民事诉讼法>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等有关法律规定,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,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;采用送货方式的,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;采用自提方式的,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。卖家包邮属于送货上门的销售方式,合同履行地是收货地;卖家不包邮属于买家自提的销售方式,合同履行地是卖家所在地。在此提示消费者注意上述有关事项,以便于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省消协也提醒相关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,电商交易不是法外之地。经营者应当强化诚信自律,规范经营活动,严把商品质量关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严格履行法定或约定的退货制度,在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的同时,确保商品投递安全及时,积极妥善解决消费纠纷,确保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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